2021年杭州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1-06-04 11:15:04
公培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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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2022年杭州亚运安保工作,补充杭州公安队伍紧缺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浙江省公务员局批准,杭州市公务员局会同杭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杭州市公安局及城区分局共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6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com)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中国杭州(www.hangzhou.gov.cn)
西湖先锋网(www.hzzhdj.cn)
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有志于从事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2019、2020和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其中硕士以上毕业生可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三)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1年9月30日前)。
(五)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2020年、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考所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6月10日。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6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6月19日17时。
网址: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市公安局同步审核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20日9时—6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6日9时—7月11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上午: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杭州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体能测评
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由杭州市公务员局组织,杭州市公安局实施。体能测评前,先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
杭州市公安局按照有关标准组织实施,考生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七)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由杭州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在面试之后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按60%计入面试总成绩。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1(网络安全)、人民警察2(网络攻防)、人民警察3(网络安全)、人民警察4(物证检验及鉴定)、人民警察7(金融财会)和人民警察8(金融财会)岗位的考生,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其中,根据公安部政治考察相关规定,报考网络安全和网络攻防岗位的考生,主要社会关系(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必须考察。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3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九)公示、录用、调配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录用审批文件签发前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批准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本人放弃录用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办理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在杭州市公安局机关及城区分局范围内对考生进行统一调配。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本次招录除报名费和体检费自理外,面试、专业测试和录用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1:杭州市公安局2021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