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选调公务员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9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省部属单位在鹿机构,市级部门的鹿城区派出机构中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3.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的,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要求执行。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各选调单位联系。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职位的专业审查按《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规定执行。
三、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报名完成后需通过组织审核。报名时间:10月25日12:00—10月28日12:00(以选调单位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的视为无效报名)。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鹿城党建网查询选调公告,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2)组织审核。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拍摄或扫描成清晰图片文件后(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或pdf格式,大小控制在5M以内),将《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电子版,发送至选调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职位表》联系方式一栏)。未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上述材料的,选调单位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推荐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相关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二)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结果以浙政钉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需重新填写《报名推荐表》或在“报考单位及职位”一栏修订改报信息并盖章,经单位审核后再次报名。
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3日14:00—11月5日9:00。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鹿城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选调职位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1.时间和科目。
11月5日 上午9: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考试地点。
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
此次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19—202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报送资格初审相关材料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包括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区公务员局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选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科目成绩+加分值。
4.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鹿城党建网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入围人选。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的,则只参加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加分材料等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或经单位审核确认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加分值)、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值)×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六、考察、体检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公开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转任
拟选调人选在鹿城党建网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在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责任。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最晚应于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2年内不得报考市县机关公开遴选或选调职位。
3.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选调工作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要在考前和考试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和体温检测,确保健康安全参加考试。
4.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88030910
附件:1.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3.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公务员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