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招聘15人公告

2020-06-09 12:19:53 叶德清 26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国资监管制度的通知》(平政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知识。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平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职称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详见《平阳县2020年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要求》(附件2)。

(四)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在编职工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具体的报考要求如下:

1、报名资料与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需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财务岗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现场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8日- 7月1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聘用等具体事项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考核办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由招聘公司报上级部门研究后,再决定后是否调整比例或开考。

2、考核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笔试时间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5、面试: 

面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3天前,由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公司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替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替补。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者,以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按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进入本环节人员需接受毛发检测,提供无吸毒证明。

体检工作完成后,进入考察程序。

(四)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平阳县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审核表》,报县国资办核准。企业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待遇按有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核、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2、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招聘职位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政审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在任何一个环节的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平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平阳县2020年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