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29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温州市,建有瓯江口和府东路两个校区,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被评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等六部委)、“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国家级众创空间(科技部),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2个岗位共29人(其中学工部、学生处辅导员和学生心理辅导岗位根据性别结构分别设岗招聘,名额在前一批次招聘实际已用基础上确定)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8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19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0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2、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3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的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专业素质(对专业领域有关问题的见解和处理能力等)、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待定(请留意我院网站通知),具体安排在我院网站(http://zp.zjitc.net)“招聘动态”栏内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我院网站查看。入围面试人员需携带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政治面貌等必备条件的,需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应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zjitc.net/,“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和“招聘动态”栏);
2、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zsteel.com/,“招贤纳士”)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有关具体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032320(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0577-88105228(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330395(梅老师)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2020年第三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