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龙港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43名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精神,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助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43名。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如果比例达不到1:1.5,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温州地区户籍;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5日后出生):
(1)龙港村社干部(2017年1月以后任职);
(2)龙港市机关部门和片区编外用工人员;
(3)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组织、参与进京赴省非正常信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加分项
获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加5分,获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认证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加3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报名—初审—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港人才客厅(彩虹大道与世纪大道路口,印艺小镇第二幢),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咨询电话:0577-68007697。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龙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单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证书遗失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村社干部需提供近三年任职证明(需任职社区和片区盖章),龙港市机关部门和片区编外用工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应在报名时间内提供,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现场报名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场报名,委托需携带书面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龙港人才客厅(彩虹大道与世纪大道路口,印艺小镇第二幢),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
下午14:3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主要内容为社会工作实务运用和写作,总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社会工作综合知识》+《社会工作实务》,笔试总成绩200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社会工作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外加试确定)。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考生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社会工作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外加试确定。没有人员递补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全市统一组织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分配(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社会工作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外加试确定)。选岗分配后,与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专职工作者由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经全市统一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者薪酬待遇套用温州市“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者按0.8基础工资系数发放薪酬待遇。
2、经全市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还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应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相关事宜均在“龙港发布”微信公众号、龙港新闻网(http://www.lgxw.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分公司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