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温州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46名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共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在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前800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简称ARWU)。
(二)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1日8:30至2021年3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将所需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jk651177@163.com。
(2)所需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和《2021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报名表》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其他材料:①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②永嘉县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网络报名确认:网络报名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如该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成功报名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再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该岗位无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择优遴选环节。
3.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谈、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1.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采用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2.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1且小于等于3:1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3.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3:1的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遴选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4.岗位报名人数人员少于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如果进入考察的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永嘉公务网)上进行7天公示。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在2021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永嘉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内。
(三)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四)如拟引进对象同时被上一级单位遴选上的,允许自由选择。
(五)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从国外直接来参加面试(面谈)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点参照上述标准补贴。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咨询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57768287、0577-5775656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和中共永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2.2021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