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城投、交水、国运招考工作人员44人公告

2021-06-15 17:23:21 公培小编 420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乐清市人力社保局、乐清市财政局审核,报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现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⑥与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国有企业的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考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乐清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详见附件2《2021年乐清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9时—6月25日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22日9 时—6月25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考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温馨提醒: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

2、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26日9时—6月28日17 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10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30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61880273,经审核后退还报考费用。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15日9时—7月17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平台,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准考证》。

4、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6月29日9时至15时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招考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布。

四、考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暂定)

上午9 :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具体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国有企业公开招考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

3、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总成绩确定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五、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总成绩,按招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岗位有优先条件要求的;(2)退役军人优先;(3)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4)《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5)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6)应届生优先。以上六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2、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乐清市生源须提供本市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考生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应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和审核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公示、录用

1、体检、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报考岗位招考多个名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录用岗位。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对确定的录用人员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

2、乐清市生源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考生,经体检、审核通过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需在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落户到乐清市。

3、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4、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为维护国有企业公开招考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审核、公示、录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考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本次招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考考试的辅导培训。

8、在招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9、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0、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或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会同乐清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62590907

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61616220

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57571126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5

市财政局 :0577--57571296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