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资格复审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2022年下半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温州市瓯海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下半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瓯海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即日起至12月2日17时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成绩查询”版块,选择“2022年下半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或“温州市瓯海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输入本人信息,查询笔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的排名。
查询入口:http://rsks.ouhai.gov.cn/score/search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2年12月2日(周五)(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瓯海区第二幼儿园南侧)六楼会议室进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若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考代码0801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601)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须提供《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面试。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资格复审前,考生应凭身份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2)、温州防疫码和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从规定通道,经查验后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防疫码”均须绿码且显示“可通行”,并扫场所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4)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温州市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在抵温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采集。除资格复审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抵温后“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1)根据温州市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温州市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资格复审当天,温州防疫码异常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温州防疫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提供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3),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附件:1:2022年下半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