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6名公告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授牌成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是温州市首批十大国企之一,负责以市区为主,跨县(市)的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危废处理、垃圾处置、水力发电与管理以及库区水源保护等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营运任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市公用集团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
三、报名方法
(一)应聘人员需登陆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s://job.wzgytz.com/进行注册报名,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08:30—2月23日17:3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三)咨询电话:温州市公用集团人力资源部0577-8810058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四、考核、聘用办法
(一)所有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二)同一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将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一并列为拟面试人选,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所有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核(政审)。
(四)体检、考核(政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与岗位标准执行。
(五)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群众反映问题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取消拟录用资格。如有人员中途退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可查询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s://job.wzgytz.com/)。
(七)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八)报考者不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岗位或提交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录取。
(九)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