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30名公告

2023-10-25 17:19:52 天道公培小编 79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干部素质结构,引进一批我市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做强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计划引进30人,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引进对象为毕业于国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境)外位列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附件3)。

以下人员不列入引进对象范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以及通过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取得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户籍或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1。户籍以报名时的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报名时,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乐清市户籍。

(六)硕士研究生须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七)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11月8日17:00(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请将所需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所报单位的电子邮箱,并同时在报名平台(网址:https://jinshuju.net/f/xZug5R)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单位名称、电子邮箱、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所需材料:

(1)《202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相互衔接)。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户口本及相关户籍材料扫描件。

(4)个人社保缴纳记录。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各阶段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出入国(境)记录、研究生课程扫描件。乐清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材料。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重复报名取消此次考试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收到报名确认的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1.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邮件回复确认。

2.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邮件回复并告知理由,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专业审查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试或面谈加面试的方式择优遴选。

1.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初定于2023年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等参加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或面谈加面试方式确定:

(1)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不参加面谈,直接进入面试,不占面试比率。

(2)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之比大于1:3的岗位,采用先面谈、后面试方式。报名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谈通知书)参加面谈,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根据面谈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硕士研究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3)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之比大于1:1且小于等于1:3的岗位,采用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4)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采用面试方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3.调剂。对未招足计划数的可调剂岗位,将发布调剂公告,原则上按可调剂岗位专业要求应调尽调,博士研究生可不限专业调剂。有意愿调剂的参加过面谈、面试的考生可根据公告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可予以调剂聘用。若同一岗位有多人申请,则按以下顺序确定调剂聘用对象:①博士研究生;②面试成绩高者;③面谈成绩高者。岗位无人报名或调剂未果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4.报考2001、2101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谈成绩高者优先顺序确定选岗。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202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及相关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2.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以公函的形式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考核期间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并在30天内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服务期不满提前离职的根据工作年限按比例退还政府所有补贴,并承担应退还补贴总额50%的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证件、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1.考生如需咨询具体岗位、专业信息、报名邮箱等信息,请咨询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2.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咨询电话:0577—61882869;乐清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附件1.202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院校名单.xlsx

附件4. 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