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为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储备优秀教育人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立志为苍南教育事业服务的苍南户籍考生(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可放宽至温州户籍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为25名,培养层次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其中中小学体育<足球>安排在体育类提前进行),具体培养院校等详见附件。
三、招生(招聘)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详情请及时关注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或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相关招生院校,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教育局联合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考生进行户籍审核、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体检。苍南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复检。复检由苍南县教育局组织并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或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由县教育局按要求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苍南县教育局商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签订协议之日尚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苍南县教育局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
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六)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四、就业与待遇
1.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具体办法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不得少于6年。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苍南县教育局不再负责落实就业任教工作。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不按协议到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苍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同时上报征信部门将该生纳入征信黑名单。具体履约要求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2.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各项费用,由考生先行缴纳。毕业并落实岗位后,见习期满的,由苍南县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补助。
五、其他说明
1.因录取工作时间较紧,考生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体检、签订协议而影响录取。面试、体检时间预计在6月28日-7月2日,具体时间以苍南县教育局正式通知为准。
2.因体检初检、复检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在体检前期应加强健康管理,避免因暂时的身体原因(如感冒、疲劳、饮食不当、情绪因素等)影响体检结果。
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咨询电话:0577-64758278(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钉钉群号:24170030158(苍南县2024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咨询群)。
附件: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8日
附件
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需求学科 | 培养专业 | 培养学校 | 户籍地 要求 | 计划 人数 | 备注 |
小学全科 | 小学教育(师范) | 杭州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3 | 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 20分录取 |
初中语文 | 汉语言文学(经亨颐实验班)(师范) | 杭州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2 | |
初中数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亨颐实验班)(师范) | 杭州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
初中英语 | 英语(经亨颐实验班)(师范) | 杭州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
初中科学 | 科学教育(师范) | 杭州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
初中社会(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杭州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6 | |
心理健康(初中)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杭州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
高中语文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浙江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2 | |
高中数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浙江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
高中英语 | 英语(师范) | 浙江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 20分录取。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 |
高中历史 | 历史学(师范) | 浙江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 20分录取 |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 | 地理科学(与思政教育复合) | 浙江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
高中信息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浙江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
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师范) | 浙江师范大学 | 温州市 | 2 | |
中小学体育(足球) | 体育教育(师范) | 浙江师范大学 | 苍南县 | 1 |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报考考生须获得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2.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合格成绩;3.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75%。 |
小计 | 25 |
注:培养专业有关选考要求等详见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