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选调3名事业编人员,其中宣传岗位1名,消防社会化工作岗位2名。
二、选调范围
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四、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镇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期满5年以上,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3.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宣传岗位的,需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报考消防社会化工作岗位的需有基层消防工作经历(含消防夜查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下午五点前。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照片)发至电子邮箱:yqxf119119119@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2.报名材料。
(1)《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扫描电子版(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并本人签字承诺);
(2)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选调计划。
(二)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对象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考察环节。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宣传岗位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从事文字工作者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消防社会化工作岗位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有两年以上消防工作经验的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集体研究确定并将拟选调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ueq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2570119、13868711791,欢迎咨询。
附件:
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