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成社工招聘5人:文成县司法局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5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司【2018】115号)文件精神,文成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录人数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等非执法岗位相关辅助工作。招录5名。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性别:男性;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9月27日至2001年9月26日期间出生;文成籍户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局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具体参照:文成县公安局辅警、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同级待遇。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文成县司法局政治处714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文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见附表)后前往文成县司法局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文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考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1.考试
(1)考试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基本知识、综合知识(公务员考试用书)、社工考试知识。
(2)考试时间为10月10日,下午14:30—16:30。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0月9日,地点在文成县司法局政治处714办公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拟参加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按照考试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19年9月27日,户籍以2019年9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文成县司法局,联系电话:6786634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