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
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系我县国有企业,主要担负着全县粮食的收购、储存、轮换及军粮供应等职责。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招聘人员列入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序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国有正式编制5名人员(其中粮食仓储管理员2名、财务会计1名、粮油质量检验员2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平阳户籍。
5.身体健康,以及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详见《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7.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2019年11月30日。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12日
报名地点: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政工科(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52号3楼301) 联系电话:63182567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工作单位养老金缴纳证明及单位证明)、招聘岗位需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表。报名者应规范填写《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3.资格审查:岗位要求应参考《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政审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由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报告上级部门,是否开考或该岗位招聘计划另行组织招考。
(二)、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所有岗位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环节。
2.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者也可以入围面试环节。依据综合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按岗位备注的条件录取。面试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体检应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五)、考察(政审)
政审对象,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根据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平阳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平阳县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审核表》,报县国资办核准。企业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列入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序列管理,薪酬待遇按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2.对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无异议,将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作表现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3.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县内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拟聘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需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合同。
4.本次招聘如岗位招聘指标未满,用人单位将另行组织招聘。
5.招聘职位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附件3: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
温州公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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