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乐清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65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根据《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实施办法》(乐人社〔2019〕70号)文件精神,乐清市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以公开遴选的方式引进我市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65名。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0年世界排名前200名(根据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
(二)“双一流”高校(国家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院校范围为入学原985、211工程院校,以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
三、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网络报名:请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和《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个人报名表》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所报单位的电子邮箱。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3)其他材料: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网络报名确认:网络报名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所报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网络报名人员需在参加面试当日提前到场,并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核)。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如该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成功报名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1.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
2.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进行资格复审。
3.如该岗位无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4.资格审查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结束后由报名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审查结果。
5.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谈、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1.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采用专家小组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2.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为1:2或1:3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3.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大于1:3的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遴选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4.岗位报名人数人员少于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5.以上择优遴选方案不包括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岗位,其岗位考试考核由教育局、卫健局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如果进入考核的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主管部门将考核名单及结果以公函的形式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乐清人才网(http://www.yqhr.com.cn/)、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在2020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乐清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
(三)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四)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1.具体岗位、专业信息、报名地点请咨询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2.乐清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附件:
1.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和“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4.2020年200所国内(境)外院校名单
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
6.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