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到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1.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机关公务员1名。
2.温州市宣传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温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报考公务员岗位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岗位应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满3年,且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满5年。以上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1年3月1日;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6.除试用期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预审。报考者请于2021年3月3日至3月12日在温州宣传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wzxc.gov.cn/),下载填报《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照片或电子扫描件,制成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文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wzxcb@qq.com进行预审。预审通过人员予以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专业知识理解运用以及综合文字水平。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如遇到拟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拟入围面试人选需携带《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正照2张,到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1408室参加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如遇到综合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拟选调名额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四)决定选调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温州宣传网和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温州宣传网上公布。
(二)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五)本次选调工作在市委宣传部部务会领导下,由干部处具体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966073、8896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