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龙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15名

2021-08-07 17:08:56 公培小编 217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招聘“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15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龙港市“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1、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附件3)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12所浙江省内重点建设本科院校的龙港市户籍(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或龙港市生源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生、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2021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和温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予聘用的情形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龙港发布”和龙港市政府网站(http://www.zjlg.gov.cn/)发布。

(二)报名。报名时间:从2021年8月17日9:00至8月22日18:00。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8月22日18:00前将所需要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lgszzbgbsk@163.com邮箱,逾期时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21年龙港市“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以及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如未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提供材料均为PDF格式。面谈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每位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及反馈。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面谈。面谈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谈,否则视作自动放弃。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五)资格复核及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面谈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空缺岗位调剂未果的,相应核减或取消。

(七)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在龙港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离龙港;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新全职来龙工作的 35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总额 6 万元、4 万元、3 万元就业补贴,分 2 年发放。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三)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7-68660070、68580659。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龙港市“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2021年龙港市“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4:专业目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