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事业人员10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1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在编在岗事业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本人、配偶或本人父母的户籍或原籍在瑞安市。
(四)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匹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须为公开招聘方式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七)新聘用事业人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服务期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12日(以聘用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外,非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交流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瑞安市商城大厦1021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瑞安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2021年瑞安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3)1份;
(3)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记录公开招聘程序的聘用文件、介绍信、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需签署“复印于原件,核对无误”及核对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在地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事业人员经费形式证明(原件)1份(附件4);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本人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配偶户籍或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配偶户口簿或配偶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本人父母户籍或原籍为瑞安市报考的,还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或父母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每个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确定入围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数3倍的,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而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另加面试。体检工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调的,以及在办理选调手续前放弃选调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在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选调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选调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选调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人员岗位聘任根据选调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市外事业单位人员新交流到我市事业单位须是同类经费形式之间或全额向差额、自收自支及差额向自收自支流动。
(二)因已经专项安排市外优秀教师选调考试,市外教师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名此次选调。
(三)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的,或人事档案不齐全的,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咨询电话:0577-65812876
附件1:2021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2021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1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外事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