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顺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名公告
为了优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国有企业用工需要,根据《泰顺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泰人社〔2018〕131号)文件精神,泰顺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岗位与专业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泰顺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专业的审查,详见(附件3-5)。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
(三)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1年11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1年11月30日前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经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六)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泰顺县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员工;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拒服兵役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审查、分岗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泰顺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6号县府1号楼108室,联系电话:67560611)。
3.报名材料:《泰顺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同分,采取加试(加试成绩再同分,再采取加试的方式进行,以此类推,直至可以区分成绩高低)的方式,以高分者确定为入围政审对象。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ts.gov.cn”“泰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拟招聘对象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招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本公告由泰顺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受理咨询。
附件1 泰顺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 泰顺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2015).pdf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2012).doc
附件5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专业目录,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