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市属国有企业温州交发集团下属服务型企业,成立于2017年5月,主要从事交通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等业务,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以及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8名,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起开始报名,首轮招聘报名时间截至10月28日。首轮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并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招聘,直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二)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用微信扫招聘二维码(附后)进行报名。基本信息应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尚未取得的可暂缓提供)外,还需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人才类别证明、工作履历证明等。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以主修专业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发现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超过5个时,比例不低于5: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取消招聘、核减计划数或适当放宽岗位条件后重新报考。确需开考的,将按程序核准后实施。监理员、试验检测岗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二)组织考核
1.总监、副总监(总监助理)、专监(监理办组长、监理办副组长、专监助理)岗位采用“素质业绩评价+面试”方式,具体为:
第一环节:组织素质业绩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从业经历、工作业绩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按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第二环节:组织面试。面试前对拟面试人员资格初审时扫描件的原始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2.监理员、试验检测岗位采用“操作技能测试+面谈”方式,具体为:
第一环节:组织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按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面谈。
第二环节:组织面谈。面谈前对人员资格初审时扫描件的原始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三)确定拟聘用对象
1.考核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拟聘用对象。采用“素质业绩评价+面试”时,综合成绩=素质业绩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采用“操作技能测试+面谈”时,综合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70%+面谈成绩*30%。
2.面试(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如遇综合成绩相等的,则以面试(面谈)成绩高的排在前。如面试(面谈)成绩仍相等的,以职称(指符合岗位需求的职称)高的排名在前。如职称仍同等的,则以学历(学位)高的排名在前。若学历(学位)仍同等的,则报上级公司研究确定。
(四)开展背景调查和健康体检
1.背景调查。对入围人员开展政治素养、诚实守信等调查,入围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2.开展体检。若首次体检后有项目需复检的,或体检后放弃入职,或入职半年内离职的,复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背景调查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
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有关招聘事项进展,届时将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履历、联系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及时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在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出现空缺的,由上级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递补,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
(三)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不符合公司录用标准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即予解除聘用合同且不予经济补偿,若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则追究相应责任。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本次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用工,若总监、副总监(总监助理)、专监(监理办组长、监理办副组长、专监助理)岗位聘用人员超过退休年龄的为劳务合同用工。
(五)公司所有员工招聘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请广大应聘者注意甄别,谨防受骗。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瓯景园7幢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90196
附件: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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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筑诚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