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瓯海科技集团为温州市瓯海区属国有独资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集团围绕瓯海新兴产业发展,以“平台+项目+资本”为主线,以“敢干、敢闯、敢投”的国企担当,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平台建设与管理等主业,践行以国企为主体的“投建运管”一体化产业运营模式,为实现瓯海区推动更高水平“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跃升注入国企力量。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详见《瓯海科技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专业匹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三)工作经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11月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7:00整,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咨询电话:0577-85786865,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的,由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参加体检、政审。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集团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人才储备库
集团将建立人才储备库,人才储备对象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有效期一年(自招聘录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当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集团研究后,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体检、政审合格并完成公示后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录用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本次招聘对象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第三方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四)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其他未尽事宜由温州瓯海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工作经历证明
温州瓯海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